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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人偷砍自家树 泄愤放火毁森林 | |||||
作者:吴浩洁 … 文章来源:岳阳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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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9日上午,陈正保到自己的责任山上察看时,遇见本组村民陈春华正在自己相邻的山上砍柴,且旁边放有两根杉树,犯罪嫌疑人陈正保便怀疑是陈春华偷砍了自己山上的树,为此与陈春华发生争吵。争吵中,陈正保感到非常气愤,扬言自己山上的树多次被人偷砍,反正长不成,不如一把火烧了算了。于是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自己山边的东茅草后离开,任其燃烧,由此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部门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79亩,烧毁林木蓄积327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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