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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起届之年,在未来五年里,我们将在中共岳阳市委的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能,促进岳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法定职能,围绕全市科学发展大局努力工作。在此,我讲三点要求,和同志们共勉。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的国家政权组织制度,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保证,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做到心中有党。只有在思想上不断增强党的观念,才能在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形成的。党对人大的领导权,首先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政党是社会和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一产生就面临着与国家关系的处理问题。中国共产党诞生伊始,首先面临着与旧中国国家的关系,两者处于完全异己、对立的状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了新中国。新的国家政权建立后,两者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党的任务由推翻旧的国家政权变成了领导新的国家政权,党领导人民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性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然国家政权是党领导人民建立的,党对人大拥有绝对领导权,也是不容置疑的。从中国的国情来看,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区发展不平衡,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的格局在短时期不可能有根本改变。受这一基本国情制约,实现中华民族的和谐崛起,必须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以凝聚人心,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和社会全面进步,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再从现实发展的需要来看,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攻坚阶段,政治和经济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许多社会问题需要解决,许多新情况需要面对。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执政党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智慧和丰富的执政经验。纵观各政治团体,唯有中国共产党才具备这种能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党实现执政意志的重要机关。因此,人大工作必须增强党性观念,把实现党的执政意图贯穿人大工作的始终。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备大局意识。只有准确把握党的工作重点,才能促进岳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一种适应社会发展客观要求的国家领导体制和新型运作形式。它是以人大为中心的包括“一府两院”各个国家机关的产生、运作及他们相互关系的一种政权体系。在这一制度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处于中心地位,是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是,这并不说明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包揽一切。人大统一行使象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监督权等国家权力,但是具体的事还是要采取分权的原则,即由人大授权有关国家机关来办理,如“一府两院”。因此,各级人大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把维护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有机地统一起来。一是要认真贯彻党的意图。党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权力机关推荐重要干部。人大工作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就是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运用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这一法定形式,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进而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为;通过行使选举任免权,将党委推荐的重要干部推选到领导岗位上,确保党的执政主张得到实施。二是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在我国,党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方略及重大决策均由各级党委作出,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因此,各级党委需要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以便作出正确的决策。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有责任也有义务及时向党委反馈情况,汇报工作。三是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行使职权。各级党委安排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充分考虑了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紧密结合了本地区的工作实际,集中全社会力量推进中心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安排工作时,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部署,在保证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一府两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的中心工作有序进行和正常开展。现阶段岳阳的中心工作是什么?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炼红书记的讲话表述得很清楚,就是认真落实民本岳阳的执政和发展理念,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思路,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加快富民强市步伐。我们必须围绕这一中心开展工作。自觉把局部利益放到全局中去掂量,把眼前利益放到长远中去权衡,做到心中装着大局,带头维护大局,工作服从大局。当然,各部门的工作有自身特点,我们在部署工作时不能亦步亦趋,更不能墨守成规。人大工作要在不断总结探索工作规律的同时,体现出创造性,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从多个层面保证党的中心工作得到落实。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只有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才能促进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发展。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我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我们的工作作风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集中表现为“三重三轻”。即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重上情,轻下情。它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损害了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抓工作作风的转变,并以此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抓作风转变,首先要从思想作风抓起,切实解决为谁工作,对谁负责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是经组织推荐并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集党的关怀和人民的信任于一身,同时还肩负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上对得起党,下对得起人民群众,以对党忠诚,对人民热爱,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做好实事求是这篇大文章。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要严格依法办事,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只有三者并行不悖,才算找准了行为的支点,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其次,要狠抓工作作风建设,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工作是干出来的,而不是“坐而论道”说出来的。转变工作作风并不是一定就要到农村到车间同吃同住同劳动,我们种田刨地不如农民,车间生产不如工人。如果没有任何目的地下去,仍然是形式主义的一种表现。当然,我不反对同吃同住同劳动,但现代社会是分工高度细化的社会,大家都有不同的社会责任。我们的责任就是沉下身去,把情况搞清楚,该说的话要说,该做的事要做,保证民情民意顺利上达,保证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到贯彻实施。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我们的工作作风转变也就见了成效。再次,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充分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党的奋斗目标同人民群众的利益具有高度一致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我党的三大优良传统之一,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更应该发扬光大。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虽然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大多数民众,但仍有少部分群体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利益损害。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树立群众至上的观念,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要畅通民声传递渠道,及时反映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得到经济发展的实惠,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着力解决群众最现实、最迫切、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应该把群众富裕定为第一目标,把群众情绪视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追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党的宗旨;要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还要靠人民群众,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找准党的政策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结合点,共同创造社会财富,达到家国双赢的目的。我相信,只要我们紧密依靠人民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许多社会矛盾就会迎刃而解,发展之路也会越走越宽。 第二,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增强履职能力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持久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体人民坚持不懈地努力。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制定法律和保证法律贯彻实施的重要职责,理所当然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发挥,关键取决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否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努力学习,扩大知识面,增强履职能力。人大工作涉及面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无所不包,无所不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这些方面的工作。如果说大家在此之前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对这些领域的了解驾轻就熟,甚至可以称之为专家的话。那么从现在开始就要尽快转换角色,从一个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角度去观察问题、思考问题。更何况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爆炸的社会,知识的更新换代非常快。因此,我们都有一个扩充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的问题。当然,常委会的工作也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管。我们工作的侧重点还是放在那些带有全局性,事关民生利益方面的工作。因此,我们在学习中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党的大政方针,掌握这方面的知识,便于把握全局,有利于在决定重大事项方面有所作为。二是法律知识。人大工作法律性与程序性的要求高,一切工作都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不可越雷池半步。三是有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方面的一些业务知识。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的对象就是“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言之有物,针砭时弊,提出建设性意见,就必须对这些工作有深入了解。否则,就只能是走马观花,人云亦云,达不到监督和促进工作的目的。 2、加强调查研究,广泛了解市情民意,把握时代脉博。调查研究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其目的是深入了解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况,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有效行使职权提供客观依据。在新的历史时期,人大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课题,调查研究要站在实践和为民的高度,创新思维,把准时代脉博。一是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调查研究的出发点。调查研究不能简单地停留在了解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上,而要怀爱民之心、听为民之言,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赞成不赞成作为判断是非、分析问题的标准。二是要与时俱进,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调查研究的导向点。调查研究要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用科学发展观去分析问题,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来衡量工作。三是要实事求是,把掌握确凿的第一手材料作为调查研究的立足点。人大调查研究既要总结经验,又要研究政策;既要结合实际,又要依法依规;既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要监督工作促进发展。四是要科学分析,把挖掘问题的本质作为调查研究的制高点。调查研究没有深度就难有力度。挖掘问题本质要注重方法的科学性。材料取舍,不能主观臆断,而要思维严密;问题判断,不能泛泛而论,而要切中要害。要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综合分析,透过表面现象揭示事物的本来面目,确保分析问题的科学性。只有抓住了主要矛盾,把握了问题本质,才能得出具有一定深度和力度并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调研成果。 3、严格要求自己,做廉政建设的典范,维护人大整体形象。“公生明,廉生威”。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权力的维护和有效运用,必须以不断加强廉政自律作为保障。树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不仅是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更要依靠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有人说人大是清水衙门,既不管钱,又不管物,在人大谈廉政自律似乎有点草木皆兵。我认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凡事都要辩证分析,的确,人大不管具体事情,与财、物、工程都不沾边。但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利用起来也非同小可。人大的权力虽说是集体行使,但如果被思想行为不健康的人利用,一旦出了问题就是大问题。所以,廉政自律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一是正确使用权力。人大权力行使适用的是民主集中制,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有投票权,每一票所产生的结果都是均等的,我作为常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也只有一票的权力。党和人民赋予我们投票权,是对我们的高度信任,相信我们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在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上有所作为,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所以,我们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决定好事关全市发展的重大事项,选举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担任国家机关的重要职位。二是增强组织观念。常委会是以个体组成,以集体形式表现出来的整体,个人无权,个人不能代表组织,不能代人大作出任何决定。只有集体才有权。这个集体是受党和人民的委托行使职权。所以人大权力的行使并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我们在履行职责时,要抛弃个人恩怨,多从组织的角度考虑问题,多从事业发展的视角看问题,保证党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三是严格要求自己。与其他国家机关相比较,人大的廉政建设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点。相同之处是都受到物欲的诱惑;不同之点在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个光环具有非常的社会影响力。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日渐完善,人民群众对人大的期望值越来越大,人大代表尤其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廉政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把握好自己,不可因个人行为影响了人大的整体形象。 在这里,我根据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的配套文件《代表活动若干意见》的规定,重申有关原则:一是必须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组成人员要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职责,不能利用代表权力为本人或者亲属牟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为自己的企业、产品做广告,以代表身份干扰行政执法部门的正常工作等等,做到履行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位。二是集体活动的原则。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主要以人大常委会组织安排集体进行。依据代表法,代表可以持证视察,由各级人大常委会协助联系安排。三是不直接处理问题的原则。四是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人大代表要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以上有关原则,请各位组成人员认真执行。 第三,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的本质,在于对公权进行制约。在我国监督体系中,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监督,是最高层次和最具权威性的监督。无论是法律地位、法律保障,还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是其他监督所不能相提并论的。搞好人大监督工作,关键是要找准切入点,增强监督实效,督促国家机关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做到在支持中体现监督,在监督中实现支持。 要增强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国家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它不仅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人大监督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非常强,要提高监督实效,必须以完备的监督制度作保证。监督法的贯彻实施,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更好地行使监督职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也对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一定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职权;认真开展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监督工作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并向社会公开。在监督过程中,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 要把握监督重点。在监督工作中,要围绕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这一总体要求,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全局的高度观察和思考问题,将人大监督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衔接,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合拍,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工作实效。就我市情况来看,人大监督工作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共权力使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权力都是受人民的委托行使,并不是某个单位或某个人的私有产品,它必须在法律的规范下行使。二是公共资源的使用与分配。如国有资产、国有经营权,财政资金等,所有这些均属公共资源,必须保证用于惠及全体人民。三是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优势优先实现加快发展,必须努力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四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社会事业要尽力满足人民需要。五是可持续发展问题。缓解环境资源矛盾,建设节约型社会。只有牢牢抓住这几个方面的工作,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不是一句空话,人大监督工作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要不断改善监督方式。监督法对人大监督方式作出了严格规定,关键是保证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运用监督权,做到依照法定程序监督、公开监督。这些方式归纳起来可用五个字概括。一“看”,即视察和调查。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视察和调查,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接触社会,为会议期间的审议作准备。二“听”,即听取报告和情况说明。这是一种常规的监督方式,是在会中进行的,是审议的先决条件。其目的在于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比较全面、准确、深刻了解报告内容及其背景,围绕报告进行思考,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最后集思广益,形成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三“查”。即执法检查和各类审查、调查。四“议”,即审议和讨论。这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行职能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五“决”,即决议和决定。这是实施监督的必然结果,是权力的体现。这五种监督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所谓联系,就是这几种监督方式密不可分,是联系在一起的,每一种方式的监督都需要其他方式的配合。所谓区别,就是每种方式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和功能,可以独立进行,在监督工作中发挥各自的独特作用。为了保证这些监督方式能取得实质性效果,我们还可以采取一些其他措施予以保证。如实施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上下联动等。做到监督有理、监督有据、监督有效。所有这些,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实施,保证人民群众利益最大化。 同志们,今天我们还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和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此,我向你们表示真诚的祝贺,并借此机会提几点要求。首先,要依法行政。行政机关是国家意志的执行机关,它需要有一定的行政权,以维护社会秩序,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另一方面,行政权力又是一种支配力量,一种强制力量,加上行政权的执行者主客观情况的复杂性,行政权力很可能被滥用或违法行政,侵犯到公民的合法权益。“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人大监督和其他社会力量的监督是制约权力的重要方面,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但同时自身要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意识,这既是对党政干部的责任要求、道德要求,更是党的纪律、国家的制度和法律的规定。其次要忠诚履职。炼红同志提出,要将“两个忠诚”践行到底,使其成为全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促进岳阳和谐崛起。忠诚是一种政治信仰,是一种大局意识,是一种团结精神。“两个忠诚”,是忠诚于党和人民,忠诚于事业;具体到我们这批任命对象,具体到我们全体国家机关人员,践行是两个忠诚就要忠诚于宪法和法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忠诚于我们所在的神圣岗位,圆满完成人大会议所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各项法定任务。只要我们忠诚履职,始终充满工作激情,始终恪尽职守、奋发进取,就一定能推进岳阳经济社会发展的腾飞,实现富民强市目标。再次是要主动接受监督。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好权力,必须将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中。领导干部如果没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长期失去应有的监督,必然导致蜕化变质。我们必须承认,有个别领导干部官本位意识严重,监督意识淡薄,缺乏接受监督的勇气,认为监督是挑毛病、找岔子、唱反调,监督工作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对于这种错误认识,我们要有深刻反省。人大监督作为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一种设计,它是宪法的基本要求,是权力制衡的需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我们必须要在认识上自觉接受监督,在从政行为上主动接受监督,在关键环节上强化监督,在维护执行上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希望我们今天被任命的全体同志能自觉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公仆意识来培养,作为一种宪政素养来磨炼,作为一种从政风格来锻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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