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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           ★★★ 【字体: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6    
岳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民事执行工作,执行力度不断加大,方式不断创新,行为不断规范,绩效不断提高。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执行难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为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公信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特作如下决议: 
    一、大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民事案件执行难,是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执行工作关系到党和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权威,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民事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执行工作、尊重和服从执行文书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人民法院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从严抓好执行队伍建设,配足执行工作力量,努力提高执行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道德品质过硬、执行业务精通、公正高效、廉洁的执行队伍。要根据有关民事执行法律的规定,按照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不断深化执行改革,逐步完善执行机制,积极创新执行方式,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建立执行威慑机制。要充分运用执行手段,严厉制裁逃债行为,依法加大执行力度,为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三、优化执行工作环境,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法院的执行工作涉及到各级各部门,牵涉到方方面面。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大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尊重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干涉法院具体的执行工作。财政要保证对法院必要执行经费的投入,逐步改善法院执行装备,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保障力度。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被执行人时应当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有义务协助法院执行的政府工作部门,要及时办理法院通知的协助事项,认真落实法院发出的执行文书。司法行政机关及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规范法律服务和中介市场秩序,从严处理律师事务所和涉及执行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法院移送的在执行中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四、强化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人大常委会要按照集体监督的原则,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与支持,适时听取法院执行工作的汇报,检查法院的执行工作,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执行工作,支持法院排除违法干预,促进依法执行。要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媒体曝光和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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