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铁山水资源保护的决议 | |||||
| (2003年5月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6 ![]() |
|||||
|
一、强化铁山水资源保护的意识和责任。铁山水库是我市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源,也是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保护好铁山水资源,防止铁山水体污染,对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水资源保护意识,共同保护好铁山水源水质。市人民政府要将铁山水资源的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和落实水资源保护的规划和措施。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对铁山水体防污的监督管理职能,开展经常性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检测情况;城建、农林、水务、卫生、国土、交通、矿产、旅游等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能,为优化铁山水环境发挥应有作用。铁山管理局和岳阳县、岳阳楼区政府要履行管理职能,加强铁山水资源的保护工作。 二、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市人民政府应将铁山水库库区、铁山水库至金凤水库的输水渠道及城区供水管道两侧划定为一级保护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对水源保护区要进行统一规划。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县、区编制,作为保护铁山水资源的基本依据。 三、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水源环境。市人民政府要制定铁山水库库区防止水土流失的议案。水源保护区内要实行封山育林,荒山坡地要退耕还林,建成生态公益林。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垦荒造地、开山挖石采矿、乱砍乱伐山林。 四、防治水库水体污染。市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和治理铁山水体的污染。禁止在铁山水库集雨范围内新建化学制纸、印染、制革、电镀、炼油、农药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已建的要限期关停。严禁在库区水域建旅游设施,开展有污染的旅游活动。严禁在库区水域用网箱、投肥投料养殖和炸鱼、毒鱼。库区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垃圾要以集镇、村、组为单位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要经过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在库区内行驶的以汽油、柴油为燃料的船舶应改用电力、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客运、货运船舶必须设置垃圾、粪便、含油污水存放设施,不得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库区水体。鼓励和支持库区居民外迁。 五、加强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市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水库调蓄的基础设施,提高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建设和改造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修好库区道路和饮水渠道的防护墙或防护栏、别水沟,防止生产生活废弃物对水体的污染。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关于设立岳阳市第六届人民代…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关于批准岳阳市市本级2005年… 关于批准岳阳市市本级2004年…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血…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 湘ICP备05013214号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 版权所有 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8号 电话:0730-8788699 邮编:414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