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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推广情况调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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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种定额报销:新规破解补偿老难题 黑龙江省林甸县共有人口26.9万人,其中农业常住人口17.7万人。2004年农民人均收入1216元,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林甸县卫生局副局长于晓杰说,2003年这个县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5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的初期,县里制定了“住院费分段按不同比例报销”的补偿办法,规定农民住院花销300为起付线,300元以上按照20%-40%比例给予补偿,花销300元以下则无补偿。“这也是各地比较通行的做法。”于晓杰说。通过几个月的实施,全县仅有4.5万农村人口参加合作医疗。 起初农民对这种医疗改革的积极性并不高,林甸县调查发现,参合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农民认为设起付线,参合农民受益面小,相当一部分得不到报销补偿。为此,林甸县反复研究推出了“按病种定额报销”的新方法。他们依据前3年当地县、乡两级单病种平均住院费用、住院患者疾病发病率高低顺序等情况,确定10类52种需住院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报销,并取消了起付线。农民个人每人每年交纳12元钱,其中10元钱建立家庭账户,2元钱用于大病统筹。 经过两年多试点,林甸县这种“按病种定额报销”的措施体现出几个优点:一是不设起付线,参合农民受益面大。2004年住院报销补偿人数占参合人数的3.2%,今年上半年为2.66%,预计全年达到5.2%。二是参合农民报销补偿比例高,人均住院得到的补偿费用占人均住院总费用的48%。三是参合农民补偿数额清晰明了,农民易于接受,参合率高。四是操作简便,经办机构便于核算。五是有利于合理分流住院治疗病人。据统计,林甸县实行“按病种定额报销”以来,有60.6%的农村住院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就地住院治疗,31.2%住院患者在县级医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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