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湘岳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0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衍华、陈国荣、李开龙、周哲、易丽珍,秘书长谢卫东出席。市领导韩建国、杨太平,市政府秘书长王小中等列席。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太平“关于建立岳阳市法院系统差错案件报告制度”的情况汇报,并根据有关法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的决定》,原则同意在全市法院系统建立差错案件的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需要报告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讲评或通报的差错案件、因差错引发重大群体性纠纷的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检查认定的差错案件。人民法院将差错案件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后,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追责处理。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重视《报告制度》的执行,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每起案件的跟踪管理,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质量和公正司法水平。 会议还初审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决定提交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联工委关于代表资格审查、代表异动情况的报告。